各处室(部)、二级学院领导:
为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印发的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根据学校领导对体育场馆使用的指导意见,并结合实际。为了保障学校体育课教学的正常开展,以及其他活动赛事顺利圆满举行,更好的为各处室(部)及二级学院做好服务,在合理开放和有效使用体育场馆的同时,又能确保场地使用安全文明,做到精细化管理。现对学校体育场馆申请使用作出以下说明:
一、学校各体育场馆是我校国有资产。主管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处,体育课教学部负责场馆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二、体育场馆的主要使用功能是:体育课教学、学校运动队训练、体育社团活动、二级学院活动赛事、工会活动赛事等,以及承办上级主管单位或承接校外其他单位相关活动赛事时使用。
三、体育场馆使用原则上不接待个人、小组、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校内使用申请。如确有所需,请所属处室(部)、二级学院提前与我部沟通联系,出据相关证明,并按要求登记和办理使用手续(见附件)。校外单位使用,请出据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证明,并按要求登记和办理使用手续。
四、体育场馆原则上在课余时间(含周末)不实时开放。校内各处室(部)、二级学院需使用,请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提前一天与我部沟通联系,并按要求登记和办理使用手续(见附件);校外单位使用,请出据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证明,并按要求登记和办理使用手续。
五、体育场馆课余使用时间为:工作日(周二、周四)17:00—21:00;周六:上午09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00,晚19:00—21:00。
六、请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办理体育场馆的使用申请手续。谢谢理解支持!
体育课教学部热忱欢迎全校师生到运动场地锻炼身体,挥洒汗水!让我们拥有健康的体魄和饱满的精神,去迎接挑战,创造未来!
我运动!我阳光!我健康!我快乐!
国有资产管理处 体育课教学部